辦理部門:成都市醫療保險管理局
聯系電話:87706792
辦理地址:成都市醫保局3樓2區16、17號窗口
辦理程序:1、定點醫療機構或單位按規定提供真實完整的資料和單據,基本醫療保險處專人受理資料,確認資料無誤后分送審核處審核
2、費用結算業務辦理人員將審核完畢資料進行復核,對參保人員全額墊支的住院醫療費用相關基礎信息及審核結果準確錄入計算機,核實報銷金額并打印撥付單據
3、根椐權限領導對撥付費用進行審核、簽字
4、定點醫療機構或單位經辦人員在《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確認單(醫院)》上簽字確認,業務辦理人員負責將可以撥付的第三聯交給定點醫療機構或單位經辦人員。
5、業務辦理人員填寫《每日匯總結算明細表》和《財務確認單》后,與《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確認單(單位)》第一聯一并交財務,由財務完成轉賬撥付工作。
所需材料:
參保單位:
1、參保單位醫療費用統籌支付匯總名單(單位須加蓋公章);2、《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結算表》或《門診特殊疾病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結算表》(單位須加蓋公章);3、財政、稅務部門制作或監制的醫療收費專用票據;4、患者或家屬簽字認可的費用清單及價格明細;5、中藥復式處方;6、出院病情證明;7、如結算門診特殊疾病費用,需提供《門診特殊疾病申請表》及藥品處方;8、異地住院的需提供當地醫保(社保)經辦機構對醫療機構的定點及等級證明。
三級定點醫療機構:
1、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清算申請單;2、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結算表(定點醫療機構須加蓋公章);3、財政、稅務部門制作或監制的醫療費用收費專用票據;4、患者或家屬簽字認可的費用清單;5、出院病情證明;6、如結算門診特殊疾病費用,需提供《門診特殊疾病申請表》。
注意事項:
1、參保單位申請住院費用報銷的時限為自出院之日起3個月內,特殊情況不超過12個月,逾期不予受理。
2、外傷住院需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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