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部門:成都市醫療保險管理局
聯系電話:87706725
辦理地址:成都市醫保局3樓1區11、12號
辦理程序:1、按照公務員門診醫療費補助申報表(一式兩聯)和公務員門診醫療費補助匯總表(一式三聯)的要求,按季度填報基礎資料及相關數據;2、每季度第一個月(4月、7月、10月、次年1月)的1至20日,由單位經辦人將上季度的申報資料交公務員門診醫療費補助窗口,經審核后按規定撥付
所需材料:
在定點醫院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報銷需提供的資料:1、門診醫療費發票;2、復式處方(同一次門診發票與處方對應粘貼);3、病歷;4、檢查、治療、化驗等項目須有病歷記錄及其他相關資料
憑定點醫院處方到定點藥店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報銷需提供的資料:1、藥店零售商業發票(發票上應注明藥品名稱及單價)2、定點醫院處方3、病歷
注意事項:
門診補助金額為: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70歲以上補助73%,60-69歲補助70%,50-59補助68%,40-49歲補助64%,39歲以下補助50%;每人每季度門診醫療費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600元
辦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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