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市平均工資提高,繳存基數上限相應提高提高為25499元,繳存基數下限相應不變。
以下為2021年已發布政策,2022年成都公積金暫無最新政策,繼續延用2021年政策,小編持續更新中
9.13最新消息
9月13日,成都公積金中心出臺了繳存提取貸款實施細則和解讀,回應了“按月提取還貸”的申請條件、辦理方法,以及公積金繳存比例等具體問題。
1、成都住房公積金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管理相關規定(試行) | 政策解讀
3、關于公布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存貸系數執行標準的通知
成都公積金最新消息(8.12)
一、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
成都公積金中心出臺了成都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繳存、提取、貸款等配套細則。8月16日(星期一)上午9:00起,靈活就業人員通過天府市民云APP就可辦理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繳款等業務!
》》》成都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繳存管理實施細則 | 政策解讀 | 繳存補貼
》》》成都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提取管理實施細則 | 政策解讀
》》》成都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 | 政策解讀 | 政策問答 | 存貸系數
重點:成都市平均工資提高,繳存基數上限相應提高提高為25499元。
市政府發布最低工資標準未做調整,故繳存基數下限相應不變。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2021年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執行標準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省級分中心、石油分中心: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50號)、《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的通知》(成公積金委〔2018〕7號)、《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執行標準的通知》(成公積金委﹝2019﹞2號)及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有關規定,現將2021年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執行標準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以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計算口徑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認真貫徹執行〈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的通知》(統制字〔1990〕1號)要求執行。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5499元。
二、繳存基數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相關規定,執行以下標準: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為1780元;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為1650元。
三、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按本通知要求,及時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相關調整工作原則上應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確保職工的合法權益。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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