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好消息,成都公積金提取可以用來直接付房租啦,小編整理了按月直付房租公積金政策原文。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按月直付房租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為貫徹落實“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重要決策部署,按照市委財經委員會工作要求,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成都公積金中心)加大住房公積金同住房保障、住房租賃等政策協同聯動,深化與我市住房租賃機構合作,創新建立提取住房公積金按月直付房租(以下簡稱按月直付房租)新機制新模式,進一步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公積金解決住房問題?,F就先行在保障性租賃住房領域開展按月直付房租試點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運行方式
租住試點項目住房且符合租房提取條件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可與成都公積金中心簽訂《成都住房公積金按月提取直付房租服務協議》(以下簡稱《服務協議》),約定每月將提取金額從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直接劃轉至試點項目運營企業指定賬戶用于支付房租。
二、申請辦理
(一)申請條件
1.繳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
2.繳存人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3.租賃本市按月直付房租試點項目住房且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
(二)申請時間
在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有效期內提出申請。
(三)申請渠道
符合條件的繳存人可通過“成都住房公積金”APP,或前往成都公積金中心服務大廳申請簽訂《服務協議》。
(四)申請材料
1.線上辦理
繳存人通過“成都住房公積金”APP辦理,成都公積金中心通過互聯互通方式可查證申請信息的,繳存人無需提供材料;通過互聯互通方式無法查證婚姻信息的,繳存人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材料。
2.線下辦理
繳存人前往成都公積金中心服務大廳辦理的,應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材料和婚姻關系證明材料原件;配偶代辦的,還應提供代辦人身份證明材料原件。
三、提取頻次及額度
每月可提取一次。繳存人及其配偶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應付租金,且不超過其公積金賬戶可用余額。
四、《服務協議》生效及終止
(一)《服務協議》的生效、變更、終止、解除,按照《服務協議》具體約定的內容執行。
(二)若《服務協議》簽訂日期在約定提取日期之后的,從簽約次月開始執行;繳存人及其配偶以同一租賃合同登記備案信息簽約,默認按簽約時間先后順序依次執行。
(三)《服務協議》有效期內,繳存人可通過“成都住房公積金”APP自助終止《服務協議》,或前往成都公積金中心服務大廳申請終止《服務協議》。線下申請終止《服務協議》,可由配偶代辦。
五、其他事項
(一)在每月約定提取日期前,繳存人應關注公積金賬戶可用余額,若賬戶余額不足以支付當月應付租金的,應及時向運營企業支付差額部分租金。
(二)如租賃合同提前終止或解除,繳存人及其配偶應當及時終止《服務協議》,繳存人實際提取金額超出其應付租金金額的,由運營企業向成都公積金中心返還超額部分,并由成都公積金中心計入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三)本通知所指試點項目為由企業集中運營并面向社會公開租賃,且納入成都公積金中心試點合作的保障性租賃住房。
(四)本通知未盡事宜,由成都公積金中心負責解釋。
(五)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為2年。
政策來源,成都公積金中心,鏈接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gjj/c1156361/2023-08/25/content_c5bb0e80474440199ed52e5efaaa0cc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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