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按月直付房租有關事項的通知》解讀來啦,包括提取時間、提取房屋類型等。
成都公積金提取直付房租政策解讀
文字版解讀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按月直付房租有關事項的通知》解讀
2023年8月28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按月直付房租有關事項的通知》(成公積金〔2023〕36號)印發實施,現就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
為貫徹落實“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重要決策部署,根據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以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為重點,加快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的精神,按照十四屆市委財經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于公積金政策精準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具體要求,成都公積金中心加大住房公積金同住房保障、住房租賃等政策協同聯動,深化與我市住房租賃機構合作,創新建立按月直付房租新機制新模式,先行在保障性租賃住房領域開展按月直付房租試點,進一步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公積金解決住房問題。
二、主要內容
按月直付房租是指租住試點項目住房的繳存人,可與成都公積金中心簽訂服務協議,授權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直接劃轉給運營企業用于支付房租。
(一)申請條件
1.本市無房。成都公積金中心通過與我市住建部門聯網查證繳存人家庭(繳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是否有房,已婚繳存人需夫妻雙方名下無房,未婚繳存人僅需本人名下無房;
2. 繳滿3個月。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3. 合同已備案。試點項目住房租賃合同已在住建部門登記備案。
(二)申請渠道
可通過“成都住房公積金”APP簽訂服務協議,或就近選擇成都公積金中心服務大廳辦理。
(三)申請材料
成都公積金中心能夠通過聯網查證申請信息的,零資料辦理。若婚姻信息無法查證或對查證結果有異議的,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材料。
(四)提取頻次
每月可提取一次。按照服務協議約定,繳存人可在5日、15日或25日中任選一天作為按月直付日期。
(五)提取額度
按照實際月租金提取,且不超過賬戶可用余額。
(六)余額不足的處理
若繳存人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能足額支付租金的,還可使用配偶的公積金,共同支付房租。若雙方賬戶余額共用后仍不足的,應及時向運營企業支付差額部分。
(七)協議終止
繳存人可通過“成都住房公積金”APP或前往服務大廳終止服務協議,解除按月直付房租業務。
(八)超期支付租金的處理
因提前終止租賃合同但未及時終止服務協議,導致超期支付租金的,超出部分由運營企業返還至繳存人公積金賬戶。
三、問題解答
(一)試點項目有哪些?
答:目前,已與成都公積金中心簽訂合作協議的首批試點項目為成都杰鑫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運營的“錦和康城·和貴苑”。后續成都公積金中心將根據試點情況將按月直付房租模式進一步推廣,將更多項目納入合作范圍,惠及更多的人群。
(二)當年已辦理過其他類型的租房提取,能否辦理按月直付房租?
答:可以辦理。
(三)試點項目的住房租賃合同如何備案?
答:由運營企業備案。
(四)未租住試點項目的繳存人如何辦理租房提取?
答:符合租房提取條件的繳存人,可通過“成都住房公積金”APP或前往服務大廳,自主選擇按月或按季提取至本人銀行賬戶。
解讀機構: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業務管理部
解 讀 人:周執銳
聯系電話:(028)61889897 (028)12329
圖片版解讀
政策來源,成都住房公積金中心,鏈接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gjj/c1156366/2023-08/25/content_c0b56ea2a84141178860a83ea053b3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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