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目前部分區域還是限購的,小編整理了限購買房條件、限購買房區域、套數限購規定等政策。
最新消息:根據《關于進一步優化政策措施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成都限購政策有調整,5+2內購買144平方米以上住房,不再審核購房資格,具體如下↓
調整住房限購措施
四川天府新區直管區、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繼續實施住房限購,統一為一個限購區域。其他區域不再審核購房資格。
在限購區域范圍內,購買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住房,不再審核購房資格,更好滿足居民改善型住房需求。
在限購區域范圍內,購買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住房,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居民家庭成員具有限購區域戶籍,或戶籍不在限購區域但在限購區域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
2.新購房后,本地戶籍兩人及以上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擁有自有產權住房總套數不超過3套,本地戶籍單身居民家庭、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擁有自有產權住房總套數不超過2套。在此基礎上,二孩居民家庭總套數可增加1套,三孩及以上居民家庭總套數可增加2套。
自2023年9月26日起正式實施,凡以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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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成都住建微信公眾號,鏈接https://mp.weixin.qq.com/s/NQISfK0tJuCaL8rQJ_aY2g
成都住建局、司法局出臺補充通知、144平米以上房源不再實施公證搖號、優化無房居民家庭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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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為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再多買1套;
點擊查看:成都二孩及以上家庭買房政策
出租名下房產作為“保障房租賃住房”,也可再多買1套。
點擊查看:成都有保障性住房納入住房購房政策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戶的,可以作為單獨家庭在戶籍對應的限購區域購買一套住房。
另外,郊區(市)縣已購或新購住房不納入中心城區(青白江區除外)購房時家庭名下住房總套數計算。
即,居民擬在中心城區新購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其家庭成員位于近郊區(市)縣(東部新區、青白江區、新津區、簡陽、都江堰、彭州、邛崍、崇州、金堂、大邑、蒲江)的住房,不再納入家庭住房總套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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