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據成都住建2022年5月31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完善房地產政策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居民自愿將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出租給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承諾遵守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政策規定且5年內不上市交易,并納入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臺管理的,可一次性新增購買一套住房。
可以的,據成都住建2022年5月31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完善房地產政策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居民自愿將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出租給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承諾遵守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政策規定且5年內不上市交易,并納入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臺管理的,可一次性新增購買一套住房。
申請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住房,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已取得權屬證書;
(二)無權屬糾紛且無查封限制信息;
(三)符合安全要求,且具備基本入住條件。
居民通過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臺提出申請,閱知《房屋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權利義務告知書》,簽訂《房屋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承諾書》,承諾出租房屋5年內不上市交易且單次租賃合同期限不低于1年等內容。因法院判決、繼承等情形造成房屋轉讓的,該套住房仍須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直至5年期滿。
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臺對房源權屬等數據進行信息比對,符合條件的納入平臺房源庫管理、公示。房源入庫后,居民信息自動推送至房屋交易部門,居民即可申請在出租房屋所在限購區域取得新增購買一套住房資格。居民一次或多次,將一套或多套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均只能新增一次購買一套住房的資格。居民將名下唯一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不認定為無房家庭。
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通過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臺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后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天府租賃碼”,通過平臺與出租人簽訂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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