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休產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用人單位應正常發放工資,如果用人單位存在未按規定給予女職工產假休假時間,或存在未按規定支付產假期間工資及福利待遇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可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反映。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四條,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六十天,給予男方護理假二十天。生育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單位應當保障生育假、護理假待遇落實。
因此,產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用人單位應正常發放工資。
溫馨提示 如果用人單位存在未按規定給予女職工產假休假時間,或存在未按規定支付產假期間工資及福利待遇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可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反映,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哦!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成都本地寶】,關注后在對話框回復【產假】可獲成都產假天數、工資/社保怎么算、婚假、最新規定,休假對象、休假時長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