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產前可以休假15天,另外如果難產的,再增加產假15天;如果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再增加產假15天。
產前可以休假15天。
產假規定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第一款,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另根據《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實行純母乳喂養的女職工增加一個月產假,產假視為出勤。
另外如果難產的,再增加產假15天;如果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再增加產假15天。
注:
享受純母乳假的女職工,須在愛嬰醫院分娩,出院后三個月內確屬純母乳喂養產婦,并且由愛嬰醫院出具的《純母乳喂養證明》的可享受增加的一個月純母乳喂養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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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閱讀
女職工結婚、懷孕、生育、哺乳,用人單位可以降低工資或者辭退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但是,女職工要求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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