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產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用人單位應正常發放工資,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休產假期間,工資怎么發?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四條,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六十天,給予男方護理假二十天。生育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單位應當保障生育假、護理假待遇落實。
因此,產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用人單位應正常發放工資。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成都本地寶】,關注后在對話框回復【產假】可獲成都產假天數、工資/社保怎么算、婚假、最新規定,休假對象、休假時長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