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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入辦理指南
2013-04-28 03:04【我要糾錯】
(一)行政依據:
1、《成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實施辦法》(市政府令第83號)
2、《成都市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管理暫行規定》(市政府令第93號)
(二)辦理條件(程序): 
               
(三)所需資料:
單位參保:
1、轉出地社保機構按照相關政策提供的《×××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轉移情況表》、《×××市基本養老保險轉移人員個人賬戶情況明細表》、《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情況明細表》和其它相關的轉移說明材料;
2、《基金轉移收款通知單》(四川省省級統籌范圍外轉人人員);
3、單位提供的與職工本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市級破產單位職工享受繳納4%醫療保險費待遇還應帶上《醫療保險待遇審批表》;
5、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一份;
個體參保:個體參保者須提供本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四)辦理地點: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辦公區(二環路北一段4號)二樓C區1號窗口
聯系電話:87706687
(五)辦理時限:每月5日—25日
(六)收費依據:不收費
(七)備注:
1、成都市社保局只辦理單位參保轉移,個體轉移則只接收從省社保和機關事業單位轉出的個人;根據屬地原則,其余的個體轉移可以到戶口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2、基本醫療保險轉入僅限于大成都范圍及部隊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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