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本地寶為您帶來2017年成都4·12限購令重點解讀。下面我們來看看這份文件跟咱老百姓最有關系的內容!
成都出臺房產新政策,加強對房產市場的管理,新政規定,自即日起,在成都市住房限購區域內新購買的住房(含商品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后方可轉讓。除此之外,新政對開發商捂盤惜售、首付款資金來源等進行更為嚴格的監管!
下面我們來看看這份文件跟咱老百姓最有關系的內容!
1限購區域買房滿3年才能轉讓
截止3月24日的限購令發布后
成都限購區域包含
金牛、錦江、青羊、武侯、高新南、成華、天府新區、雙流、溫江、郫都、龍泉驛、新都、高新西13個區域!
2貸款買房難度加大!
接下來會怎樣呢?
住房貸款審查更嚴格!各銀行業機構在進行購房貸款資格審查前,應通過房屋交易合同網上簽約系統核查商品房買賣合同、存量房買賣合同的網上簽約狀態,甄別房屋交易的真實性,對未在網上簽約的,暫不予受理,從嚴防控信貸風險。
房貸認定標準更嚴格各銀行業機構在審核住房信貸業務過程中要嚴格按照規定查詢成都市房產檔案信息系統、房屋交易合同網上簽約系統、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對于購房貸款申請人的住房記錄、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等查詢情況要留檔備查。
首付款資金來源審核更嚴格!
各銀行業機構要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中國銀監會四川監管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信貸政策管理的通知》(成銀發〔2016〕188號)相關規定,嚴格執行首付資金真實性檢查要求,嚴禁購房者通過首付貸、個人消費貸、個人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支付首付款等加大購房杠桿、變相突破住房信貸政策的行為,嚴禁加大購房杠桿行為。
還款能力審核更嚴格!
各銀行業機構要嚴格落實月供收入比不超過50%等政策要求,強化購房人收入證明材料審核,防范投資投機信貸風險。對于購房人提供虛假收入證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不得放貸。對于已成年、未就業且沒有固定收入的借款人,商業銀行應進一步嚴格住房貸款條件,可相應提高借款人首付款比例。
3銀行不為炒房者提供貸款支持
各銀行業機構要加強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管理,督促支行網點嚴格遵守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及自律機制確定的自律要求,不得為投機炒房行為提供貸款支持,不得違規為不具有購房資格的購房人發放住房貸款,不得違反住房貸款條件、貸款比例發放貸款,不得違反商品住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劃付商品住房預售款,對支行網點違反相關規定的,要及時糾正、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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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提到的購房資格、購房記錄、住房記錄、網簽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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