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近日,成都市公安局發布了關于印發《成都市居住證管理細則》的通知,該細則自2023年7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成都市公安局發布了關于印發《成都市居住證管理細則》的通知,該細則自2023年7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成都市居住證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一共6章23則對居住登記、居住證申領居住證管理、信息管理等進行了明確。
關于居住登記
《細則》明確,來蓉人員在蓉滯留24小時以上的,應當由本人或者用工單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機構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員會申報居住登記。
申報方式可以采用現場申報和網絡申報。
現場申報
應當提供來蓉人員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及居住地住址證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區、居(村)委會流動人口信息采集點辦理,在“四川省警務信息綜合應用平臺”錄入來蓉人員基本信息。
網絡申報
應登錄“成都公安微戶政”微信公眾號,通過“居住登記申報”模塊進行申報,如實填報相關信息,經居住地派出所社區民警審核通過,申報信息進入“四川省警務信息綜合應用平臺”后生效。
申報人可以通過“成都公安微戶政”微信公眾號“居住登記信息查詢”模塊查詢居住登記信息。需要紙質憑證的,可在居住登記滿90日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打印居住登記回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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