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如果是通過合法穩定就業來辦理居住證,需要在成都市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
如果是通過合法穩定就業來辦理居住證,需要在成都市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具體辦理指南如下:
辦理指南
合法穩定就業辦理居住證
【前置條件】
一、在我市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符合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持有工商營業照或《成都市工商靈活就業(營業)輔導證》等條件之一的。
二、在居住地居住并通過"一標三實"流動人口登記居住信息已滿半年。
三、在實際居住地的住址申請辦理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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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資料】
一、申領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二、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2張);
三、合法穩定就業佐證材料:
1、在蓉就業人員,提供近6個月的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的清單,社保清單無法反映工作單位的,需要同時提供下列證明材料之一:勞動合同、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成都市工商靈活就業(營業)輔導證》。(原件和復印件)。
2、在蓉正式編制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編制的員工,提供組織人事、公務員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招收(錄用、聘用)正式文件及名單,同時提供單位組織人事(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或工作證。(原件和復印件)。
四、住址佐證材料:
1、居住在自有住房或親友家中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住址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2、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信息摘要;或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住址佐證材料;或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房主與派出所簽訂的治安責任書。如租房者系直系親屬,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
【申辦流程】
流動人口持申請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寫《成都市居住證申領表》→將《成都市居住證申領表》連同辦理材料遞交給派出所前臺民警受理并審核→派出所前臺民警審核合格后錄入信息,當場打印居住證。審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員當面告知申請人不合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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