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最近,成都市公安局發布了關于印發《成都市居住證管理細則》的通知,該細則自2023年7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最近,成都市公安局發布了關于印發《成都市居住證管理細則》的通知,該細則自2023年7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成都市居住證管理細則》一共6章23則對居住登記、居住證申領居住證管理、信息管理等進行了明確,部分內容如下:
《細則》對居住證申領條件、材料以及未成年人、老人、殘疾人等申領居住證進行了明確:
居住證申領條件
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6個月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來蓉人員,經申請,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審核后,可以當場發放居住證:
(一)合法穩定就業(含靈活就業)。是指在我市連續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滿6個月。
(二)合法穩定住所。是指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辦理了租賃登記備案的住房;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三)連續就讀。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等職業教育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并就讀的。
(四)其他。符合本市人才落戶規定尚未遷移戶口的;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具有本市戶籍的。
居住證申領材料
申請人申領居住證時,應當持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近期相片、居住地住址證明,并按本細則第七條所列條件提供下列相應材料:
(一)合法穩定就業(含靈活就業)。提供近6個月連續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清單。
(二)合法穩定住所。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信息查詢記錄(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30日內的房屋信息查詢記錄),房屋信息查詢記錄無產權人信息的同時提供網簽合同信息查詢記錄,需交房。
2.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
3.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單位的房屋產權證、勞動合同;
4.居住在學校的,提供學校出具的就讀且住宿證明。
(三)連續就讀。提供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
(四)其他。
1.符合本市人才落戶規定尚未遷移戶口的。提供居住地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出具的符合本市人才落戶條件的《居住證申領表》。
2.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具有本市戶籍的。提供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等親屬關系佐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公安派出所受理申領居住證時,應當場核對申領材料是否齊全。
代為申報居住登記或申領居住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
代為申報居住登記或申領居住證的,除本細則第八條規定的申請材料外,監護人還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和能夠證明監護人和被監護人關系的居民戶口簿或其它法律文書。非監護關系的代辦人提供委托人和代辦人居民身份證、委托書及持有上述證件文書的合影影像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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