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7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7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24條規定:符合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第24條規定:實行純母乳喂養的女職工增加一個月產假,產假視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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