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屆滿需繼續承租的,保障對象應于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主動向原申請的街道辦事處 (社區、村)提出資格復核申請。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屆滿需繼續承租的,保障對象應于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主動向原申請的街道辦事處(社區、村)提出資格復核申請。
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對象須按照誠信申報原則,據實填寫《成都天府新區直管區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申請表》, 并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一)直管區戶籍家庭(個人),應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社 區、村)提出申請,并提供申請人戶籍簿、身份證、婚姻證明、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無工作人員提供收入承諾)。
申請享受最低檔租金標準的保障對象,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應提供社保繳費證明或領取養老金的證明等涉及收入、財產證明情況的相關材料;申請對象為成年孤兒的,可提供社會福利機構出具的收入證明等相關材料。
(二)外來務工人員,應向用工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社區、 村)提出申請,并提供申請人戶籍簿或居住證、身份證、婚姻證明、 勞 動(聘用)合同、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證明。
(三)單位組織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職工按以上(一)或(二) 的規定,向用工單位提出申請。用工單位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職工及職工家庭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符合條件的,由用工單位統一向用工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社區、村)提出正式申請。用工單位提交申請時,除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供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成都天府新區直管區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申請表(單位承租)》、職工授權委托書、法人委托書。
申請家庭(個人)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對象在提出申請時應授權相關部門調查其家庭(個人)財產及經濟狀況。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成都本地寶,關注后在對話框回復【天府公租房】可獲取天府新區公租房最新配租消息,申請條件、方式、材料等詳細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