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職工工本人結婚,可以根據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給予五天的婚假,因此婚假是5天不是3天。
成都婚假是5天。
根據《關于企業職工請婚喪假規定的復函》(川勞險〔1993〕95號)規定,職工本人結婚,可以根據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給予五天的婚假。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單位可根據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關于晚婚假:目前晚婚假已被取消。
拓展閱讀
夫妻育兒假
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子女三周歲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別享受累計十天的育兒假,育兒假視為出勤。
“育兒假”所指的“每年”為自然年度。
“育兒假”假期為工作日,不包含節假日。
“三周歲以下”是指子女自出生起的36個月(含)內。
今年有子女在三周歲以下的夫妻能夠享受當年育兒假;《條例》實施后正在休產假的夫妻,在產假休完后可休當年育兒假,育兒假不能延續至第二年;有多個未滿三周歲子女的夫妻,每年只能分別累計享受十天育兒假。
累計十天的育兒假可一次休完,也可分多次享受,由用人單位與職工根據實際情況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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