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職工本人結婚,可以根據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給予五天的婚假,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單位可根據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根據《關于企業職工請婚喪假規定的復函》(川勞險〔1993〕95號)規定,職工本人結婚,可以根據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給予五天的婚假。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單位可根據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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