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實施成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措施的通知,事關公積金緩繳、租房提取額度提升等,實施時限暫定至2022年12月31日。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實施成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政策措施內容
(一)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緩繳住房公積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緩繳企業職工視為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影響;緩繳企業職工可繳存個人應繳部分住房公積金。
企業緩繳期滿后,應恢復正常繳存并及時補繳。確有困難的企業,應制定計劃分期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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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疫情影響的繳存人貸款逾期不作處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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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支持
?。?)已備案的市場性租賃住房,房屋在中心城區和城市新區的,繳存人月提取限額由1340元提高到1800元;房屋在郊區新城的,繳存人月提取限額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已備案的政策性租賃住房,按實際租金提取。
?。?)未備案的租賃住房,全市范圍內月提取限額由700元提高到1000元。
租房提取既可按月,也可按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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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服務質效
(一)申請材料容缺辦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申請辦理緩繳時,可容缺辦理,相關證明材料應自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提供,截止時間不超過2022年12月31日。
(二)推行網上辦理
企業申請緩繳、繳存人未備案租房提取可通過網上辦理。
(三)開設綠色通道
對申請辦理緩繳的企業、申請貸款逾期不作處理的借款人開設綠色通道。
(四)開展送政策上門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省級分中心、石油分中心靠前服務,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并指導業務辦理。
三、其他
本政策措施為階段性支持舉措,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實施時限暫定至2022年12月31日。
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繳存人的認定標準,由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另行制定。原我市住房公積金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本政策措施由公積金中心負責解釋。
成都住房積金管理委公會辦公室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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