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6月2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于實施成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措施的通知》,解讀版本來啦。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實施成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措施的解讀
經市政府同意,6月2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于實施成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公積金委辦〔2022〕14號,以下簡稱“政策措施”),現就政策措施解讀如下。
一、政策措施背景
為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國務院173次常務會議及《國務院關于印發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國發〔2022〕12號),要求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繳存人,給予公積金階段性政策支持。5月20日,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印發《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號,以下簡稱《政策通知》)。5月25日,住建部召開視頻會議,部署落實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要求各地結合實際,精準施策,推動政策及時有效實施。6月1日,省住建廳、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印發《關于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川建金發〔2022〕116號)。成都公積金管委辦、成都公積金中心結合《政策通知》和視頻會議要求,形成政策措施,于6月2日印發實施。
二、政策措施內容及內涵
(一)主要內容
1.聚焦三類群體
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公積金借款人和公積金租房提取人。
2.實施三項舉措
實施企業緩繳、公積金貸款逾期不作處理、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
(二)政策關鍵點
1.企業緩繳
一是所有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都可申請;二是緩繳期間,職工正常的提取、貸款權益不受影響;三是緩繳期間,職工繳存部分可繼續由單位代為扣繳;四是緩繳期滿后的補繳可分期。
2.貸款逾期不作處理
一是所有受疫情影響不能正常償還公積金貸款的繳存人均可申請;二是申請審核后,不作逾期處理;三是不作逾期處理的時間暫定至2022年12月31日止。
3.租房提取支持
一是提高額度。租房提取有備案和無備案的均提高額度。二是增強政策精準度。市場性租賃住房提取,提高額度;政策性租賃住房,根據實際支付租金提取。三是調整區域對應方式。結合我市城市空間結構調整的新情況,將原來一二三圈層的區域對應額度方式,調整為城市新區和中心城區對應一檔額度,郊區新城對應另一檔額度。
4.政策時限
政策為階段性支持政策,實施時限暫定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兩點關系
1.與2020年疫情政策的關系
2020年疫情是部分城市、地區的點狀爆發,對部分人群影響較大,比如因疫情被隔離、治療等以及參與疫情防控的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因此政策對地區、人群的針對性很強。2022年疫情呈現普發和對經濟社會、就業人群的普遍影響特征,因此政策措施是針對所有受疫情影響的地區及企業、繳存人。
2.與現有公積金政策的關系
一是階段性緩繳政策與《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的緩繳政策并行。二是階段性緩繳政策僅針對企業,現有的緩繳政策針對所有困難單位。三是階段性支持期間,公積金租房提取按本政策執行,現有的公積金租房提取政策暫不執行。本政策到期前,將結合當時實情,優化完善政策并將其轉為常規性政策。
三、政策措施亮點
(一)政策亮點
1.針對性解決受疫情影響企業和繳存人的迫切困難,支持企業穩生產、穩發展、穩就業;階段性解決繳存人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的還款困難,幫助繳存人渡過難關。
2.大力度支持租房群體,針對性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群體的住房問題,尤其對城市弱勢群體住房和生活是重大支持。
3.有利于促進消費,通過貸款逾期不作處理,減輕對繳存人家庭的正常生活影響;通過提高租房提取額度,有利于減輕租房壓力,促進繳存人消費。
(二)服務亮點
1.實施容缺辦理
緩繳申請辦理時可暫不提供受疫情影響證明材料,申請后3個月內、不超過2022年12月31日提供證明材料均視為有效。
2.強化網上辦理
企業可通過網廳辦理住房公積金緩繳及補繳業務,職工可通過“成都公積金”手機APP等網上渠道申請辦理無備案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3.開設綠色通道
成都公積金中心在各服務網點,開設“綠色通道”辦理業務專窗,優先受理本政策相關業務。
4.上門政策服務
各分中心、服務部靠前服務,主動到園區、企業、社區宣講政策,做好政策宣講臺帳,做好對單位經辦人的業務培訓,強化業務辦理的專人指導。
解讀機構:成都公積金中心
解讀人:劉玲娜
(028)86280036 (028)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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