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4月29日起成都全市商品住房項目不再實施公證搖號選房,由企業自主銷售。對社會關注度較高的熱點項目,鼓勵企業采取公證搖號選房銷售。
最新消息:根據《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政策》,4月29日起成都全市商品住房項目不再實施公證搖號選房,由企業自主銷售。對社會關注度較高的熱點項目,鼓勵企業采取公證搖號選房銷售。
如何理解全市商品住房項目可不再實施公證搖號,對關注度較高的項目鼓勵企業公證搖號?
不再實施公證搖號,一方面可以提高群眾的購房便利度,不再需要購房資格預審碼;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商品住房銷售效率,縮短從項目取得預售許可證到購房人網簽備案的時間周期。
同時,對于市場關注度較高的熱點項目,為確保銷售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經屬地政府研判后,鼓勵企業采用公證機構全程參與的公開搖號方式進行銷售,銷售過程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嚴肅予以查處。
政策來源:成都住建,鏈接:https://mp.weixin.qq.com/s/7jRcSPXVlvU_wEpDuoJsZA
4月29日前政策:成都住建局、司法局出臺補充通知
144平米以上房源不再實施公證搖號
為提高企業商品房銷售效率,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印發《關于優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證搖號有關規定的補充通知》。
擴大開發企業自行組織銷售范圍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再實施公證搖號:
(一)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的房源;
(二)取得現售備案意見書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