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根據最新《成都市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2023年1月1日起成都市職工醫保普通門診可報銷。
根據最新《成都市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2023年1月1日起成都市職工醫保普通門診可報銷。
其中第三章 強化門診共濟保障 第七條調整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結構后,增加的統籌基金主要用于增強門診共濟保障,提高參保人員門診保障水平。將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政策范圍內普通門診費用、購藥費用按規定納入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不斷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逐步實現由病種保障向費用保障過渡。 第八條門診共濟保障方式主要包括普通門診費用統籌保障、“兩病”(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門診特殊疾病保障等。 第九條參保人員應當按照規定享受門診共濟保障待遇,不得重復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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