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本地寶小編為大家帶來成都保障性租賃住房最新政策消息。
《關于鼓勵國有企業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方案》出爐,著力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鼓勵市、區(市、縣)兩級國有企業積極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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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于近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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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計劃在“十四五”期間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25萬套(間),其中2021年計劃籌集建設6萬套(間)。
申請對象
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
租金標準
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導,租金年漲幅不超過5%。其中:
符合我市人才安居政策并承租產業功能區配套住房的,租金標準按《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成都市產業園區配套住房租賃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執行。
租住的保障性租賃住房所在區(市)縣無自有住房,且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的,租金標準原則上為市場租金的90%。
對產業發展和區域功能完善有重大支撐作用的企事業單位,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可定向提供保障性租賃住房,具體準入條件、租金優惠比例由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確定。
市場租金標準按照市住建局定期發布的《成都市住房市場平均租金水平信息》執行。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可根據屬地實際適當提高租金優惠比例,提高部分所需資金由區(市)縣政府(管委會)承擔。
建設標準
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最大不超過90平方米。其中70平方米以內戶型建筑面積占比原則上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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