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本地寶小編為大家帶來相關政策解讀。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解讀文本
一、起草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2021年6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對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提出明確要求。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著力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促進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結合成都實際,起草了《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二、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分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基本要求、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5個部分。既借鑒先行城市經驗做法,又有符合我市發展實際的創新特色;既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決策部署,又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一)指導思想。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促進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二)工作目標。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結合成都需求實際,合理確定“十四五”期間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目標和年度建設計劃,“十四五”期間計劃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25萬套(間),其中2021年計劃籌集建設6萬套(間)。
(三)基本要求。一是明確對象、租金和建設標準。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最大不超過90平方米,租金接受政府指導。二是積極引導多方主體參與。政府給予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發揮國有企業示范引領作用,在先行先試、形成試點經驗成果的基礎上,積極引導多方主體參與。三是促進實現職住平衡。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實現人城產融合發展。四是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建立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聯審機制和部門聯動機制,通過項目認定書,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和民用水電氣價格。
(四)支持政策。一是土地支持政策。提高住宅用地中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供應比例,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優先安排、應保盡保。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項目可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報經批準后,可利用非居住存量住房改建、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和產業功能區中工業項目配套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二是財政支持政策。符合要求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可以申請財政資金補助。三是稅費及金融支持。稅費、金融等政策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四是執行民用水電氣價格。符合國家規定,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五是公共服務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承租人可按規定申領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按規定享受義務教育、醫療衛生、公積金等基本公共服務。六是優化審核流程。建立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臺,加強數據互聯互通,切實方便群眾辦理。
(五)保障措施。加強組織領導,市區兩級政府分別成立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部門職責任務,落實屬地政府主體責任,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實施。加強宣傳引導,多渠道、廣覆蓋大力宣傳保障性租賃住房政策,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加強監督檢查,規范市場秩序,嚴格資金監管。嚴格目標考核,加強督導檢查,確保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三、解讀機構
解讀機構: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解 讀 人:戴海龍
聯系電話:028-6188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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