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自2025年1月1日起,成都市本級公租房新規實行后,成都公租房選房分為房源公布、資格復查、優先登記、選房簽約幾個步驟,并且分為常態配租和集中配租兩種形式。
成都市公租房選房流程
1.房源公布
住房保障部門開展常態配租時,應動態更新可配租房源信息;
開展集中配租時,應公布配租方案,配租方案應包括房源情況,保障范圍,優先登記及集中搖號等內容。
2.資格復查
開展集中配租時,區(市)縣住房保障部門通過共享數據對申請人低收入人員認定、住房、婚姻、死亡等信息進行核查,在5個工作日內形成核查結果,對不符合條件的通過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平臺、短信等方式將核查結果告知申請人
3.優先登記
開展常態配租時,符合優先規定的申請人持證明材料經住房保障部門查驗后優先取號選房;
開展集中配租時,通過共享數據對本次保障范圍內的申請人是否符合優先規定予以比對,比對結果在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平臺進行公示,并短信推送至申請人。符合優先規定但未被登記的申請人,應攜帶相應證明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前往住房保障部門進行補充登記。住房保障部門查驗證明材料后予以確認。逾期未提交的,視為放棄優先登記。
4.選房簽約
開展常態配租時,申請人在資格確認之日起60日內持有效身份證前往住房保障部門指定地點取號選房
開展集中配租時,按照優先情況分類搖號。同一類型保障對象中,家庭優先于單身居民搖號配租。同等條件下優先對象優先搖號配租。搖號結果在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平臺進行公示,并短信推送至申請人。申請人應按照選房公告規定時間參加選房,未能在規定時間內選房的,于選房時間結束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選房,但應在當日其他申請人選房完畢后進行。
申請人選定房屋后不予更換;逾期未選房的,視為放棄本次選房。如有住房保障需求,需再次提交資格申請。申請人應按照配租通知單載明要求簽訂公租房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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