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24年10月31日,中國建設銀行發布關于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定價調整機制的公告,詳見正文。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助力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我行堅決落實《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4〕第11號》有關要求,現就完善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存量房貸”)利率定價調整機制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存量房貸定價調整機制
我行已發放的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以下簡稱“LPR”)為定價基準的浮動利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包含首套、二套及以上個人住房貸款,公積金組合貸款中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部分)借款人,可向我行申請變更借款合同中的定價條款約定,包括:調整貸款利率在LPR基礎上的加點值(以下簡稱“加點值”,可為負值);變更重定價周期的約定。
固定利率或采用基準利率定價的個人住房貸款,如需申請變更借款合同定價條款約定,須先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的浮動利率貸款(以下簡稱“固轉浮”)。轉換時,加點值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與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的差值。轉換成功后,在貸款剩余期限內,不能申請轉回按固定利率或基準利率定價。
(一)加點值的調整
借款合同約定的加點值比全國新發放房貸利率平均加點值高30BP以上的,可申請調整加點值;調整后的加點值不低于全國新發放房貸利率平均加點值加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房貸利率加點下限(如有)。具體加點值根據市場供求、客戶資信情況、貸款擔保變化等因素確定。
全國新發放房貸利率平均加點值=中國人民銀行最新公布的上季度全國新發放房貸平均利率-該利率對應季度內各月5年期以上LPR的算術平均值。
(二)重定價周期的變更
重定價周期,即貸款合同約定的利率隨定價基準(LPR)調整的時間間隔,可選擇三個月、六個月或一年。新的重定價日從原合同重定價日起算,按每滿三個月、六個月或一年的對日確定,即重定價周期選擇三個月的,每年有四個重定價日;重定價周期選擇六個月的,每年有兩個重定價日;重定價周期選擇一年的,每年只有一個重定價日。重定價周期調整后,原合同重定價日在某周期的對應月份無相應對日的,以當月最后一日為重定價日。在借款合同期內,重定價周期只能變更一次。
二、辦理方式
(一)自2024年11月1日起,我行開始受理符合條件客戶的申請。
1.加點值調整申請。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可以登錄建行手機銀行、建行智慧個貸微信小程序等線上渠道,通過“存量房貸利率調整”功能,點擊“加點值調整查詢”,查詢是否符合協商變更加點值條件。符合條件的客戶,可以按系統提示,提交加點值調整申請。
2.“固轉浮”申請。申請“固轉浮”的客戶,可以登錄建行手機銀行、建行智慧個貸微信小程序等線上渠道,在“存量房貸利率調整”中點擊“申請轉為浮動利率”功能,按系統提示自助辦理。成功轉換為浮動利率貸款后,可按上述“1”中的方式查詢和申請。
3.房貸是否首套復核申請。北京、上海、深圳的房貸客戶,可以登錄建行手機銀行、建行智慧個貸微信小程序,通過“存量房貸利率調整”功能,查詢是否首套房貸款。如貸款當前已符合當地首套房貸條件,對我行“非首套”認定有疑問,客戶可點擊“申請轉為首套房貸”,并上傳有關證明材料供貸款經辦機構進行復核。復核后符合當地首套房貸款政策的,我行將及時變更為首套貸款標識。成功變更后,可按上述方式查詢和申請。
4. 符合加點值調整條件的客戶,提出申請并辦理成功后,新約定的加點值在辦理成功當日生效。
5. 符合加點值調整條件、但存在貸款拖欠的客戶,需聯系貸款經辦機構咨詢和辦理。
(二)我行將不晚于2024年11月15日,開始受理重定價周期變更申請。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可以登錄建行手機銀行、建行智慧個貸微信小程序等線上渠道,通過“存量房貸利率調整”功能,點擊“重定價周期變更”,按系統提示自助辦理。新約定的重定價周期在辦理成功當日生效。
如有需要,借款人亦可按上述時間安排,聯系貸款經辦機構申請辦理上述業務。
三、溫馨提示
(一)為尊重您的合同權利,保護您的消費者權益,敬請關注人民銀行官網利率政策欄目每季度第一個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公布的上季度全國新發放房貸平均利率值。
(二)我行協商調整合同定價不收取任何服務費用。我行沒有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機構、人員代為辦理,請廣大客戶謹防各種形式的詐騙,保障財產和信息安全。
如需進一步咨詢,可關注“中國建設銀行客戶服務”微信公眾號,或者撥打95533咨詢,亦可聯系您的貸款經辦機構。衷心感謝長期以來對建設銀行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信息來源:中國建設銀行https://mp.weixin.qq.com/s/Km20tytXQxbrfbi6F3c7n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