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抵押人需征得抵押權人同意,才能辦理房屋權屬變更。所以如果需要辦理增名的,需要先咨詢你的貸款銀行。
成都房貸沒還完房產證可以加名字嗎?
由于房屋存在貸款,屬于抵押給銀行的狀態,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成都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自2021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施行之日起,按規定辦理抵押期間抵押財產轉移登記。
說明抵押人需征得抵押權人同意,才能辦理房屋權屬變更。所以如果需要辦理增名的,需要先咨詢你的貸款銀行。
如果增加名字在哪辦理?
到不動產登記服務大廳,申請(向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材料)——繳費、領證(可選擇網上或窗口繳費,郵寄或現場領證)。
有什么辦理費用?
成都市辦理姓名、名稱或地址變更的不動產登記是不收取登記費用,但存在共有人的,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但可能會存在一定的稅費。
將房屋無償贈與配偶的,贈與方需繳印花稅(0.05%),受贈方印花稅(0.05%)。受贈人轉讓受贈的房屋,應繳納增值稅(5%,轉讓購房時間滿2年的住房免征)及附加、土地增值稅(超率累進稅率,住房免征)、個人所得稅(20%,轉讓購房時間滿5年家庭省內唯一住房可申請免征)、印花稅(0.05%,住房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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