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春節將至,成都各地最新煙花爆竹燃放規定出爐,成都崇州市從2023年1月1日起,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今年繼續沿用此規定!
不能
為了全力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持續改善空氣質量,有效減少噪聲污染,共同營造一個安全祥和、空氣清新的節日環境,崇州市從2023年1月1日起,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崇州市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請大家務必自覺遵守。
崇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崇州市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為減少空氣污染,持續改善環境質量,維護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營造良好生活生產環境,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成都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等規定,通告如下:
一、從 2023年1月1日起,崇州市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崇州市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
二、本通告由崇州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市公安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應急管理局、成都市崇州生態環境局等相關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監督管理。
三、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其他組織應當開展煙花爆竹禁燃和保護環境的宣傳教育,協助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有本通告禁止行為的,有權向監督部門舉報,監管部門受理舉報后應當及時查處。
五、對在崇州市行政區域內非法生產、儲存、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由負有監督責任的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月20日發布的《崇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同時廢止。
崇州市公安局舉報電話:110
崇州市應急管理局舉報電話:822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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