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還有二十多天就要過年了,今年我可以放點煙花爆竹嗎?不行喔!成都明確規定2023年1月1日起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2025年沿用此規定。
1、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或者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燃放作業單位和作業人員違反焰火燃放安全規程、燃放作業方案進行燃放作業的,由公安部門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2、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紙屑或廢棄物由燃放單位或個人及時清除,未及時清除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根據之規定,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成都本地寶】公眾號,關注后回復【煙花爆竹】,即可獲取2025成都各區及四川各市州煙花爆竹燃放最新規定和范圍(詳細區域+時間),包括售賣點位和處罰標準,持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