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25成都郫都區過年不可以放煙花,郫都區全部行政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2025成都郫都區過年可以放煙花嗎?
不可以。
成都市郫都區人民政府關于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為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減少空氣污染,改善環境質量,維護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及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營造良好生活環境。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成都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等規定,現就郫都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事宜通告如下:
一、郫都區全部行政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
三、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運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四、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村社居委會及其他組織,應當嚴格落實安全管理的屬地責任和主體責任。設置明顯禁放煙花爆竹的警示標識,加強禁放看護,及時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對違反規定且不聽勸阻的及時通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五、違反本通告第一條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根據《成都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責令停止燃放,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本通告的其他行為,由負有監管責任的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六、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有違反本通告禁止行為的,有權向監督管理部門舉報。監督管理部門受理舉報后應當及時查處。
舉報電話:110、87862083(區公安分局)、87883993(區應急局)
七、本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自施行之日起,2020年1月1日施行的《成都市郫都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同時作廢。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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