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春節臨近,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區分局發布了《關于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新津全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024成都新津煙花爆竹燃放規定(繼續執行此前政策,2024沒有變化)
為減少空氣污染,改善環境質量,維護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營造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成都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等法規的規定,通告如下:
一、新津區實際管轄區域內(五津街道、花源街道、普興街道、花橋街道、興義鎮、永商鎮、寶墩鎮、安西鎮)為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區,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
二、本通告由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區公安分局、區應急局、成都市新津生態環境局、區司法局、區供銷社、區商務和會展博覽局、區綜合執法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建設和交通運輸局、區民政局等相關行政部門和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監督管理。
三、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其他組織應當開展保護環境、煙花爆竹禁燃的宣傳教育,協助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發現有本通告禁止行為的,有權向監管部門舉報。監管部門受理舉報后應當及時查處。
五、對在新津區實際管轄區域內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由負有監管責任的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舉報電話:
區公安分局:110
區應急局:028—8251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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