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為減少空氣污染,改善環境質量,維護公共安全、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提倡移風易俗。青白江發布最新煙花爆竹燃放規定。
成都市青白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成都市青白江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的通知,2023年1月1日起成都青白江區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2024年繼續執行該政策,沒有變化!
青白江區全域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生產、銷售、儲存、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運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為什么有這樣的調整?
近年來,隨著青白江區人口、車輛、居民小區和高層建筑急劇增加,原有的禁燃區域已經不能適應當前城市的發展進程,燃放煙花爆竹易造成環境污染并引發公共安全事故。所以將原禁燃區“青白江主城區、城廂場鎮(區域一、區域二)、清泉場鎮、福洪場鎮及姚渡鎮龍王場鎮”擴大至青白江區全域。
因舉行重大慶典,需要在禁止燃放區域內舉辦焰火晚會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應當按照《成都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的程序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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