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結婚離婚造假懲戒力度加重,聯合懲戒對象為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當事人,包含作無配偶、無直系親屬關系、無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等虛假聲明的。具體詳情請參看正文。
31個部門聯手 加大對結婚離婚造假的懲戒力度
民政部網站消息,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民政部等31個部門簽署《關于對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當事人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
《備忘錄》規定的聯合懲戒對象為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當事人,主要包括以下情況:
一是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證件、戶口簿、無配偶證明及其他證件、證明材料的;
二是作無配偶、無直系親屬關系、無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等虛假聲明的;
三是故意隱瞞對方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狀況,嚴重損害對方合法權益的;
四是其他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行為的。
聯合懲戒措施共有14條,涉及個人招聘錄用、從業資格、職務晉升、評先評優、企業審批認證、融資授信、補貼性資金支持等多個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