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居住證自簽發、簽注之日起1年內有效。有效期屆滿后居住證持有人連續在蓉居住的,應當于期滿前1個月內,持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居住證及合法住所證明等,到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簽注手續,居住時限連續計算。
簽注:
1、居住證自簽發、簽注之日起1年內有效。有效期屆滿后居住證持有人連續在蓉居住的,應當于期滿前1個月內,持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居住證及合法住所證明等,到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簽注手續,居住時限連續計算。
2、原地址進行簽注的:持證人簽注時提供身份證、有效居住證、實際住址證明原件進行審核并掃描,不用再提供復印件及《居住證申領表》。
3、異地址進行簽注的:請按申請類別帶齊所有資料,掃描原件收取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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