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24成都高溫津貼發放指南來啦,全省從8月1日起,將高溫津貼標準上調為每人每天13元—23元。
1、高溫津貼標準是多少?
全省從8月1日起,將高溫津貼標準上調為每人每天13元—23元。
2、高溫津貼發放條件是什么?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含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高溫天氣以成都市氣象臺或各區(市)縣氣象臺發布的氣溫為準。)
3、哪些人可以領取?
我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應當發放高溫津貼,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用人單位要合理確定高溫天氣下勞動者的工作量和勞動強度,不得因高溫天氣停工、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待遇。
在如此高溫下戶外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如何規定?哪些人不得安排在高溫戶外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40℃(含40℃)以上,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日最高氣溫達到37℃(含37℃)以上、40℃(不含40℃)以下時,盡量縮短室外連續工作時間,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日最高氣溫達到35℃(含35℃)以上、37℃(不含37℃)以下時,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工作時間,并不得安排勞動者加班。
對不適宜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及時協商調整工作任務,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含35℃)以上的高溫天氣下從事戶外作業及在33℃(含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對出現中暑等癥狀的勞動者,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必要時及時送醫治療。
對因高溫天氣作業引發勞動者遭受事故傷害或經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性中暑的,應按規定依法認定工傷并落實相關保險待遇,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oNdLqgUoGzZa9OjzcDjz1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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