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從8月1日起,全省高溫津貼標準由每人每天10—18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3—23元。
8月1日起四川省高溫津貼上調,具體標準: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四川省應急管理廳、四川省總工會等4部門近日聯合發文,從8月1日起,全省高溫津貼標準由每人每天10—18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3—23元。各市(州)結合實際,合理確定本地區高溫津貼標準,并在10個工作日內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l6TBFQuo6ZpNtQYJb3WYTQ
發放形式: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提供的防暑降溫飲料、藥品等勞動保護用品費用不得沖抵高溫津貼。高溫津貼屬于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應計入工資總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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