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居民社保(包括城鄉居民醫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不可以加分的。需要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按月繳費的才能加分。
居民社保(包括城鄉居民醫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不可以加分的。需要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按月繳費的才能加分。
自2024年2月20日起
申請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按月繳費的,分別按10分/年累積計算,其中:
1、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滿6個月的,分別積5分;
2、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滿12個月的,分別積10分。
與之前政策的變動:
穩定就業指標。突出合法穩定就業,將“連續”繳納社保作為該項指標加分重點,刪除原政策憑繳納基數加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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