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注意啦,從2023年7月起,四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限為740元/月,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限為533元/月。
四川省民政廳等5部門關于發布2023年全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的通知(川民發〔2023〕100號)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限為740元/月,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限為533元/月;
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為962元/月,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為693元/月。
本標準從2023年7月起執行。
文章來源,鏈接https://mzt.sc.gov.cn/scmzt/qitazhengce/2023/9/18/a3a21b9fa9bf4f9c88d19e339283b726.shtml
拓展閱讀: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申領申請條件
1、具有成都戶籍的城鄉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于成都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3、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辦理規定條件。
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包括:
1.配偶;
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
4.其他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關系并長期共同居住的人員。
下列人員不計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
1.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脫離家庭獨立生活的宗教教職人員;
2.在監獄內服刑人員;
3.區(市)縣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認定的其他人員。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成都本地寶】公眾號,關注后在對話框回復關鍵詞【低?!?,即可獲取成都低保最新領取標準、申請條件、申請指南、最新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