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在我們生活中是經常會聽到的詞匯,因為很多人還是需要最低保障才能生活的,接下來,小編幫大家整理了成都低保申請條件、材料和流程,趕緊來看下吧!
辦理條件
1、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家庭財產是認定低保對象的基本條件。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有關規定條件的,可以按規定程序認定為低保對象。
2、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居民,申請城市低保;持有農業戶口的居民,申請農村低保。
取消農業和非農業戶口劃分的地區,戶籍所在地為城鎮行政區域且實際居住滿1年、無承包土地、不參加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的家庭,可以申請城市低保。其他適用農村低保。
辦理材料
相關材料:
信息核對通過的申請家庭,應填寫并遞交《最低生活保障申請書》,并提供以下資料: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農業戶口的,應提供家庭承包土地畝數(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復印件)和種植、養殖等情況。在外務工的,應提供由用工單位或雇主出具的收入證明;
?已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應出具相應的繳費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房屋(含商鋪)屬自有產權的,應提供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因征地及房屋拆遷安置等領取一次性安置費的,應提供安置協議和補償費使用情況(含買房、裝修、償還債務、大病支出等情況)等相關證明材料;
?家庭成員婚姻狀況證明;
?在法定勞動年齡段有勞動能力尚未就業的家庭成員,應提供戶籍所在地鎮(街道)勞動和社會保障所出具的《就業失業登記證》;
?勞動年齡段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應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證明;
?患嚴重疾病的,應提供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情診斷報告;
?殘疾人應提供殘疾人聯合會出具的殘疾證明;
?有在校學生的家庭,應提供子女就讀學校證明,或提供學生證(學籍卡)復印件并簽名;
?區(市)縣民政部門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文字版申請流程
1、鎮(街道)負責對低保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審核,材料齊備的,進行受理。并在受理申請起4個工作日內,在村(居)委員會協助下,對申請人家庭狀況和實際生活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2、入戶調查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鎮(街道)組織進行民主評議,村(居)委會和村(居)民小組協助做好民主評議工作。
3民主評議結束后3個工作日,需要在村(居)務公開欄公示7天。
4、公示結束后,鎮(街道)需要將申請材料、家庭經濟情況調查結果、民主評議情況、公示情況等相關材料報送區(市)縣民政部門,由區(市)縣民政部門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3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并從批準之日下月起發放低保金。
圖片版流程圖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間:30日
辦理費用:不收費
辦理地點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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