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8月22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調整成都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擬調整在重慶市、綿陽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無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戶籍證明或工作所在地證明。
8月22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調整成都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在重慶市、綿陽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無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戶籍證明或工作所在地證明。
深化區域提取互認
在重慶市、綿陽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無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戶籍證明或工作所在地證明。
調整說明:這是深化區域共建共享和便民惠民的舉措,在已經實現的同城化區域和成都、攀枝花提取互認基礎上,進一步將該政策擴面至重慶、綿陽。
政策來源,成都住房公積金中心,鏈接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gjj/c1156333/2023-08/22/content_549925fb2d89456d996b3f61279f13b3.shtm
政策原文:點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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