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辦成都居住證需要的材料包括持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近期相片、居住地住址證明等材料。
辦理《居住證》所需資料
申請人申領居住證時,應當持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近期相片、居住地住址證明,并按本細則第五條所列條件提供下列相應材料:
1、合法穩定就業(含靈活就業)。提供近6個月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清單原件,同時按條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在蓉單位就業的,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在蓉投資開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在蓉靈活就業的,提供《成都市工商靈活就業(營業)輔導證》原件及復印件。
2、合法穩定住所。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信息摘要》原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成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成都市房產買賣協議》、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房東身份證原件以及房產證原件;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3)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單位的房屋產權證、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居住在學校的,提供學校出具的就讀且住宿證明原件。
(5)與直系親屬共同居住的。房主與申領人是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親屬,提供房主身份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等證明親屬關系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3、連續就讀。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原件。
4、其他。
(1)符合本市人才落戶規定尚未遷移戶口的。提供符合人才落戶規定的相應證明或居住地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出具的符合本市人才落戶條件的《居住證申領表》。
(2)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戶籍的。提供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等證明親屬關系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手續
第一步:申報居住登記
申領居住證之前,需要先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申報居住登記滿6個月后方可申領居住證。(也就是說:你需要辦理居住登記滿了6個月后,才能去辦居住證,而且這半年不能加急的哦)
點擊查看:成都居住登記申報指南
如果你的居住登記已經滿6個月了,可以跳過這一步,直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進行居住證辦理哈。
第二步:居住證辦理(根據情況進行辦理)
點擊查看:各類型情況詳細辦理條件+流程
第三步: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
1、流動人口持申請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寫《成都市居住證申領表》;
2、將《成都市居住證申領表》連同辦理材料遞交給派出所前臺民警受理并審核﹔
3、派出所前臺民警審核合格后錄入信息,當場打印居住證。審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員當面告知申請人不合格原因。
辦理地點:流動人口居住地詳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辦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辦理時限:符合條件的,當場領取
收費標準:首次申領實行免費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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