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全市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已全面實行并軌運行,申請成都廉租房所需材料可參考公租房。
成都廉租房申請材料
2015年3月起,成都全市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已全面實行并軌運行,并軌后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并軌后,公租房將實行統一申請、統一配租、統一管理,執行三檔差別化租金,建立健全準入和梯度退出機制。
申請家庭或個人據實填寫《成都市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申請表》,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對象在提出申請時應授權相關部門調查其家庭(個人)財產及經濟狀況。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對象應如實提供下述申請材料:
1、中心城區戶籍家庭應當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社區)提出申請。申請時提供:主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戶籍簿、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原件(無工作的人員提供收入承諾)等相關證明材料。
2、中心城區戶籍單身居民應當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社區)提出申請。申請時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簿、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原件(年滿35周歲且無工作的單身居民提供收入承諾)等相關證明材料。未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還需提供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申請對象為成年孤兒且末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須提供民政部門或社會福利機構的相關證明。申請享受廉租租金標準的保障對象,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應提供社保繳費證明(或領取養老金的證明)等涉及收入、財產證明情況的相關材料。
3、外來務工人員應當向用工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社區)提出申請。申請時提供:主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居住證、戶籍簿、勞動(聘用)合同、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收入證明(有工作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收入證明,無工作人員提供收入承諾)、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證明原件等相關證明材料。
4、單位組織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職工持本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戶籍簿、勞動(聘用)合同、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證明原件(有工作的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收入證明,無工作的人員提供收入承諾)等相關證明材料,向用工單位提出申請。外來務工人員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供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證明原件和職工及共同申請人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用工單位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對本單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職工及共同申請人進行資格初審,經審核符合保障條件的由用工單位統一向用工單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社區)提出正式申請。用工單位向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社區)提出正式申請時除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供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單位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法人委托書原件、職工授權委托書及職工收入證明原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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