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自有住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后,居民信息自動推送至房屋交易部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通過登錄“商品住房購房登記系統”申請購房資格預審碼。
住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后,居民信息自動推送至房屋交易部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通過登錄“商品住房購房登記系統”申請購房資格預審碼;購買存量住房的,通過登錄“成都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線上進行存量住房網簽備案。
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權利義務告知
1.自有住房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納入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臺統一管理,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包括買賣、贈與、市場租賃),且單次租賃合同期限不低于1年。
2.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住房,除具備租賃住房的條件外,還須同時符合:已取得權屬證書,無權屬糾紛且無查封限制信息,符合安全要求且具備基本入住條件,無租賃關系。
3.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導,租金標準不超過市場租金的90%,且租金年漲幅不超過5%。市場租金按市房屋租賃服務中心定期發布的《成都市租賃住房平均租金水平信息》執行。
4.保障性租賃住房必須在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臺出租給符合條件,且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天府租賃碼”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
5.遵守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政策的其它規定。
6.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政策未作出明確規定的,遵從成都市房屋租賃管理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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