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23四川醫保新政來啦,事關醫保繳費、醫保報銷等政策,政策將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的意見
主要任務如下
加強基金預算管理。
建立全省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痤A算編制堅持收支平衡、適當留有結余原則,由省統一組織編制。收入預算要與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參保人數、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繳費基數或標準變化情況相適應;支出預算要與醫保政策調整、基金支出變化趨勢相適應,確?;饾L存結余保持在合理區間?;痤A算由省統一組織執行,強化預算的嚴肅性和約束力,加強基金征繳力度,優化收入結構,提升收入質量,努力實現應收盡收;嚴格規范基金支出,不得擅自增加支出項目、擴大支出范圍、提高支付標準?;痤A算不得隨意調整,執行中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且符合預算調整相關規定的,應當編制基金預算調整方案。實施基金預算績效管理,合理設定績效目標,加強運行監控,做好績效評價,強化結果應用,提升基金使用績效。
建立基金調劑制度。
從2024年起,設立省級統籌調劑基金,每年按一定比例從各地基金收入中籌集,用于調劑各地基金余缺,確?;踞t療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制度啟動初期,省級調劑基金暫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收入的10%、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基金收入的5%籌集,以后年度,根據制度運行情況,由省醫保局、財政廳、四川省稅務局適時調整籌集比例,報省政府同意后執行。為應對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按當年籌集省級調劑基金的5%提取省級風險金,省級風險金分別達到當年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收入、居民醫?;鹗杖氲?%時,不再提取。當年籌集的省級調劑基金除預留省級風險金外,全部分配各地,統籌調劑后的基金缺口由各地自行彌補。省級調劑基金按年繳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顚S?、分賬核算,險種間不得相互調劑,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各地基金滾存結余留存市級管理,只能用于彌補本地基金正常收支缺口。各地違反政策造成基金增支或損失的,由市(州)、縣(市、區)政府負責彌補,不得動用留存市級的基金結余。
完善參?;I資政策。
進一步明確參保人員范圍。職工醫保覆蓋所有用人單位職工,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醫保。居民醫保覆蓋除職工醫保應參保人員或按規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員以外的全體城鄉居民。
逐步統一籌資政策。
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穩定可持續的籌資機制,均衡個人、單位和政府三方籌資責任,職工醫保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居民醫保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政策。從2024年起,統一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逐步統一全省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和財政補助標準,逐步統一職工醫保繳費基數、繳費費率、繳費年限等,實行費率與支付水平相協調的動態調整機制。
規范待遇保障政策。
全面落實國家醫療保障待遇清單管理制度,規范決策權限,不得根據職業、年齡、身份等自行出臺特殊待遇政策。省級在國家規定范圍內,綜合參保人員醫療保障需求、基金收支情況和支撐能力等因素,制定基本醫療保險具體待遇保障政策并實施動態調整;各市(州)制定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從2024年起,逐步統一全省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同一制度內參保人員住院、普通門診、門診慢特病、“兩病”門診用藥等待遇保障政策,逐步實現統籌基金支付醫保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的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額等政策規范統一。
統一醫保支付機制。
完善醫保目錄管理機制,將符合條件的藥品(民族藥品、中藥飲片、醫療機構制劑)、醫療服務項目、醫用耗材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逐步規范乙類藥品、醫療服務項目個人先行自付比例,2025年底前基本實現全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醫療服務項目、醫用耗材支付范圍和支付類別統一。完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推進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區域點數法總額預算和按病種分值(DIP)付費改革,2025年DRG/DIP支付方式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開展住院服務的醫療機構,基本實現病種、醫?;鹑采w,基金支付達到住院醫?;鹬С?0%以上。
優化經辦管理服務。
統一全省醫保經辦規程,統一醫保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議文本,推進醫保經辦管理規范化。統一全省醫保經辦政務服務事項和操作規范,為參保人提供標準化經辦服務。堅持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深入推進醫保經辦數字化轉型。大力推進醫保服務事項異地辦理,推行省內通辦,增加跨省通辦事項,提升醫保經辦服務便利化水平。加強基層醫保經辦能力建設,大力推進醫保服務事項下沉鄉鎮(街道)、村(社區)辦理,實現醫保經辦服務全域覆蓋。加強醫療保障公共服務能力配置,加強醫保經辦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各地要合理安排預算,為醫保經辦機構正常運轉提供必要保障。
基金預算管理辦法、省級統籌調劑辦法以及規范和統一醫保收支政策的系列配套文件,由省醫保局、財政廳、四川省稅務局等省級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本意見從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1月10日
政策來源,四川人民政府,鏈接https://www.sc.gov.cn/10462/zfwjts/2023/11/10/c9df675e0a2b487fb8c0f04a35b3e5a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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