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生育醫療保障待遇將會調整啦,包括優化調整城鎮職工生育醫療保障待遇、優化調整城鄉居民生育醫療保障待遇。
成都市醫療保障局成都市財政局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稅務總局成都市稅務局
關于優化調整生育醫療保障待遇有關事項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四川天府新區社區治理和社事局,成都東部新區文旅體局,各區(市)縣醫保局、財政局、人社局、衛健局、稅務局:
為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部署,落實國家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適應人口形勢新變化,強化生育保險制度保障功能,進一步提高群眾生育醫療保障水平,經研究,現就優化調整生育醫療保障待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優化調整城鎮職工生育醫療保障待遇
(一)產前檢查費。一次性定額補助標準為:分娩1000元;懷孕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600元;懷孕不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300元。
(二)生育醫療費。參保女職工因分娩、終止妊娠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按以下標準實行限額支付:單胎分娩5000元,有醫學指征施行剖宮術的增加1000元,生產多胞胎的每多一個嬰兒增加1000元;懷孕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2000元;懷孕不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500元。分娩或終止妊娠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不足限額支付標準的,對其發生醫療費用據實支付。
男職工配偶生育醫療費補貼按本通知規定的產前檢查費和生育醫療費標準同步調整。
二、優化調整城鄉居民生育醫療保障待遇
(一)產前檢查費。一次性定額補助標準為:分娩1000元;懷孕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600元;懷孕不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300元。
(二)生育醫療費。參保人員因分娩、終止妊娠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按以下標準實行限額支付:單胎分娩3000元,有醫學指征施行剖宮術的增加1000元,生產多胞胎的每多一個嬰兒增加1000元;懷孕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1000元;懷孕不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300元。分娩或終止妊娠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不足限額支付標準的,對其發生醫療費用據實支付。
三、相關工作要求
相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積極協同,降低非醫學指征剖宮術使用率,落實參保人員生育醫療待遇保障,切實維護孕產婦合法權益;要加強政策宣傳,統籌做好信訪維穩工作。
本通知自2024年 月日起執行,此前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上級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執行過程中的具體問題,由成都市醫療保障局負責解釋。
成都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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