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共有產權房通過“限房價、競地價”等方式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集中建設的,銷售價格不得高于土地出讓時確定的最高銷售價格。
8月3日,四川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公布了《關于發展共有產權住房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價格咋樣?
共有產權住房的銷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根據不同的建設籌集方式確定——
通過“限房價、競地價”等方式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集中建設的,銷售價格不得高于土地出讓時確定的最高銷售價格。
通過政府組織集中建設及其他方式建設籌集的,銷售價格應綜合建設、財務、管理成本、稅費和利潤以及承購人購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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