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住房納入保障房后在房源退出方面,有到期退出和提前退出兩種情況,已經申請購房資格但未購房的,經審核后可解除上市交易限制,同時取消該政策所支持的購房資格。
在房源退出方面,有到期退出和提前退出兩種情況。
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5年期滿后,不再繼續納管的,可申請退出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同時解除上市交易限制。
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后,住房未出租,居民也未申請新增購房資格或已經申請購房資格但未購房的,可申請提前退出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經審核后可解除上市交易限制,同時取消該政策所支持的購房資格。
居民自有住房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庫后,未申請新增購房資格或已經申請購房資格但未購房的,可否提前退出?
答:可以,居民提出申請,經入庫住房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門審核后可解除上市交易限制。
對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的住房如何監管?
答:申請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的居民,須簽署《居民自愿將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承諾書》,除按法律法規履行出租人的義務外,還需履行承諾書、租賃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同時,通過線上管理服務平臺監測和線下運營服務企業核查的方式,對日常租賃行為進行監管,發現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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