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22年成都都江堰公租房申請即將開始啦,受理時間為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8月17日。
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
都江堰市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對象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都江堰市戶籍住房困難家庭、都江堰市戶籍單身居民、都江堰市進城務工農村戶籍勞動者、外來務工人員。
申請條件
主申請人需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并符合下列相應條件之一的,可申請都江堰市公共租賃住房:
一、都江堰市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和單身居民
1.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的都江堰市戶籍住房困難家庭
(1)家庭年收入在8萬元以下(含8萬元);
(2)家庭人口兩人(含兩人)以上,其中主申請人必須具有都江堰市城鎮戶口;
(3)無自有產權住房(含已享受政策性住房、城鎮住房、農村住房、拆遷安置住房等)及其他用途房屋,且未承租公房。
2.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的都江堰市戶籍住房困難單身居民
(1)個人年收入在4萬元以下(含4萬元);
(2)具有都江堰市城鎮戶籍,年滿35周歲(成年孤兒除外);若申請人未滿35周歲,則需在都江堰市城區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交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3)無自有產權住房(含已享受政策性住房、城鎮住房、農村住房、拆遷安置住房等)及其他用途房屋,且未承租公房。
二、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的都江堰市進城務工農村戶籍勞動者
(1)家庭年收入在8萬元以下(含8萬元)或個人年收入在4萬元以下(含4萬元);
(2)具有都江堰市農村戶籍,主申請人在都江堰市城區內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交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3)在都江堰市城區范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三、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
(1)家庭年收入在8萬元以下(含8萬元)或個人年收入在4萬元以下(含4萬元);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持有都江堰市居住證,主申請人在都江堰市城區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且在都江堰市城區工作和交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兩年以上;
(3)在都江堰市無自有產權住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申請資料
申請家庭和個人據實填寫《都江堰市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申請表》,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對象在提出申請時應授權相關部門調查其家庭(個人)財產及經濟狀況。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對象應如實提供下述申請材料:
(一)都江堰市戶籍家庭應當向主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社區、鎮人民政府 (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申請時需提供:主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戶籍簿、身份證、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原件(無工作的人員提供個人收入承諾)、房屋信息、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證明原件等資料。
(二)都江堰市戶籍單身居民應當向戶籍所在地社區、鎮人民政府 (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申請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簿、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原件(無工作的單身居民提供個人收入承諾)、房屋信息、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證明原件。未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還需提供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證明原件。申請對象為成年孤兒且未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需提供民政部門或社會福利機構的相關證明等資料。
(三)都江堰市進城務工農村戶籍勞動者應當向主申請人用工單位所在地社區、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申請時需提供:主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戶籍簿、勞動(聘用)合同、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收入證明(共同申請人中有工作單位的由所在單位出具收入證明,無工作單位的提供個人收入承諾)、房屋信息、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證明原件等資料。
(四)外來務工人員應當向主申請人用工單位所在地社區、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申請時需提供:主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居住證、戶籍簿、勞動(聘用)合同、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收入證明(共同申請人中有工作單位的由所在單位出具收入證明,無工作單位的提供個人收入承諾)、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證明原件等資料。
注:單位組織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職工持本人及共同申請人身份證、居住證(或戶籍簿)、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存證明、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證明原件(共同申請人中有工作單位的由所在單位出具收入證明,無工作單位的提供個人收入承諾),向用工單位提出申請。用工單位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對本單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職工及共同申請人進行資格初審,經審核符合保障條件的由用工單位統一向用工單位所在地的社區、街道辦事處提出正式申請。用工單位向單位所在地社區、街道辦事處提出正式申請時除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供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單位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職工授權委托書、法人委托書原件等資料。
辦理流程
1、社區接到申請人提交的資料后,入戶調查申請人的人口、住房狀況、收入等情況,提出初審意見并進行為期15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上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
2、鎮人民政府 (街道辦事處)提出審核意見并進行為期7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將審核情況報送都江堰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3、都江堰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通過系統比對審查并匯總各部門審查意見后并進行為期7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確認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
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面積
個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面積為25平方米;2人戶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面積為40平方米;3人戶及以上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面積為60平方米;符合廉租租金標準的保障家庭及個人,保障面積不超過50平方米。
溫馨提示
受理時間: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8月17日
咨詢電話:028-87112052
地 址:都江堰市觀景路492號(都江堰市住建局7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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