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來啦,不同單位所在區縣所領取的待遇標準不一樣,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詳細的標準表格。
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一)從2023年4月1日起,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為每人每月1890元。
(二)從2023年4月1日起,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為每人每月1773元。
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條件
失業人員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究竟哪些情形屬于“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呢?
根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社部第13號令)第十三條規定,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情形包括:
1. 終止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期滿的(PS:勞動合同到期后,不管是老板不續簽還是自己不想續簽,都屬于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情形。);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提前解散的。
2. 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
因患病或工傷不能從事原工作;
公司裁員等。
3. 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4. 由勞動者本人解除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用人單位沒有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等。
5. 由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6.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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